一、招商對象:區域代理商
二、招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等相關文件;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愿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并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4、能夠誠實經營并接受總公司的經菅指導,保持與總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
三、公司支持
1、廠宣物料:公司定期根據代理商銷售情況提供廠宣樣本及樣冊,及二維碼樣本,及產品視頻。
2、技術支持:市場區域需技術交流時,公司提供技術人員赴現場做技術交流。
3、貨品安裝:公司提供技術售后人員赴現場指導安裝,調試.
四、代理商管理制度
規范對代理商的管理,優化銷售網絡,輔導代理商融入公司管理模式,增強代理商對本公司的信心,使之與公司共同成長,特制定本制度。
區域代理商:
1、必須專營本公司產品,不得兼營同行業其他企業的同種潤滑產品。
2、熟悉潤滑設備市場,尤其是高端潤滑設備市場。
3、熟悉所在區域需潤滑設備的整體市場運作,市場運作思路清晰,且與本公司發展思路基本一致;必要時需提供區域市場拓展計劃書。
4、代理商談判與簽約:
(1)對資信調查達標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理與該代理商預約拜訪進入實質性的談判,并最終達成一致及簽約。
(2)銷售經理應熟悉公司各類營銷制度和相關政策。與代理商進行談判時, 銷售經理應向代理商解釋公司有關的銷售政策和措施,不得擅自承諾代理商提出的任何與現行政策和規定不相符的要求和讓步。代理商提岀的一些要求或讓步,目前公司制度尚無明確規定的,銷售經理可報請營銷中心裁決是否接受。
4)通過談判達成合作意向的代理商,銷售部經理報請營銷中心批準后,代表公司
其簽訂經銷合同,經銷合同必須使用公司統一規范的合同苑本,及標準授權書。
5)所有與公司簽定經銷合同或協議的代理商,銷售部經理均應建立《代理商資料卡》呈報營銷中心存檔。
五、代理商的權利及義務
1、區域市場獨家代理總公司系列產品;
2、使甪總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總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總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總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4、維護總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總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并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LD智能潤滑加盟電話:13315359007